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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秋田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4-01-25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为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
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秋
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以
及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
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监事会的选举方式
    除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外,本次换届选举采用
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推荐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 2024 年 02 月 01 日 17:30 前,按本公告载明的方式向公
司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不再接受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推荐的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
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且需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
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
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不得担任监事;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若在本次换届选举期
间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政策发生变化时,则按照新的规定进行本次换
届选举工作。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推荐人签署确认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书(格式见附件);
    2、被推荐人出具的接受推荐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推荐,并承诺资料的真
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3、被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者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4 年 02 月 01 日 17:3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琛琛
    电话:0755-86106838
    传真:0755-86106838
    电子邮箱:qiutw@av-display.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 39 号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115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01 月 25 日
    附件: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姓名                                联系方式
   推荐人信息                    证件 号码
                                 股东 账户                              持股数量

                                     姓名                                 性别
    推荐的
                                     年龄                                 国籍
监事候选人信息
                                 联系 电话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            是 否 符 合 本 公 告 所 载 任 职 条 件 : 是   否



     推荐的
 监事候选人简历
(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
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
情况、专业背景、从业经
 验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
(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