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3-12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 0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03 月 18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4 年 03 月 0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03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03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18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03 月 1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 39 号公司会议
室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1.00 应选人数 3 人
案》
1.01 《选举宋萍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柴广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杨轶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 4 人
议案》
2.01 《选举黄志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陈稳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王亚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简廷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00 应选人数 2 人
事的议案》
3.01 《选举郑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李建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02 √
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
5.00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 0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提示
1、议案 1.00、议案 2.00、议案 3.00 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
应选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4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议案 1.00 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2、议案 4.00、议案 5.00 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
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
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
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
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
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
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
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并附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邮件、信函须于 2024 年 03
月 13 日下午 17:30 前送达至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 年 03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荷坳金源路 39 号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部
(四)会议联系人:王亚彬、廖琛琛
联系电话:+86-755-86106838
联系传真:+86-755-86106838
电子邮箱:qiutw@av-display.com
(五)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自
理。
(六)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
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3 月 12 日
附 件 1:
参 加 网 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39”,投票简称为“秋田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 积 投 票 制 下投 给 候 选人 的 选 举票 数 填 报一 览 表
投 给 候 选 人 的选 举 票 数 填报
对 候 选 人A投 X1票 X1票
对 候 选 人B投 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 超 过 该 股 东 拥 有 的 选 举票 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03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码 ”。 具 体的 身份 认证 流程 可登 录 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件 2:
授 权 委 托书
本人或本单位持有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______股,兹全 权 委 托
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通知所列全部审议事项及可能纳入会议
议程的临时提案(如有)按以下指示投票表决,如无指示,则授权代理人有权按
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编码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应选人
1.00 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的议案》 数3人
《选举宋萍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1.01 √
独立董事》
《选举柴广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1.02 √
独立董事》
《选举杨轶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1.03 √
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应选人
2.00 选举票数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数4人
《选举黄志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 √
非独立董事》
《选举陈稳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 √
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亚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3 √
非独立董事》
《选举简廷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4 √
非独立董事》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 应选人
3.00 选举票数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数2人
《选举郑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3.01 √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李建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3.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津贴)的
4.00 √
议案》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津贴)的
5.00 √
议案》
委 托 人 姓 名/名 称 ( 签章 ) :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统一 社 会信 用 代码 :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 托 期 限 : 自 本 委 托 书 签署 之 日起 至 公司 本 次会 议结 束 之日 止 。
附 件 3:
深 圳 秋 田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 东 姓 名/名 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 东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证 件 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 人( 单 位 )承 诺 所 填 上述 内 容真 实 、准 确 ,如 因 所填 内 容与中国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权登 记 日所 记 载 股东 信 息不 一 致 而造成本人
( 单 位 ) 不 能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会 , 所造 成 的 后果 由 本人 承 担 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2、登 记 时 间 内 用 信 函 或 传真 方 式进 行 登记 的( 需提 供 有关 证 件复 印件),
信 函 、 传 真 以 登 记 时 间 内公 司 收到 为 准。
股 东 签 名 ( 法 人 股 东 盖 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