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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秋田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0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05 月 1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10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 39 号公司会议
室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志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63,084,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
数量,下同)的 53.20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3,064,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8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9,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6,173,20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153,40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9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9,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任期届满现已离任的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钱可元先生、邹海燕先生,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6%;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3%;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6%;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3%;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6%;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3%;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6%;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3%;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6%;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3%;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6%;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3%;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6%;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3%;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5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94%;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3%;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股东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6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2%;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3%;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股东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6%;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3%;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6%;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3%;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高兰律师、梁芊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