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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德圣)2024-10-09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南极光

股票代码:         30094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泰德圣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致圣量化 1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 座 492

通讯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 座 492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4 年 10 月 9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极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
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极
光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持股目的.....................................................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3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南极光、公司、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                   指
                              报告书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泰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致圣量化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
公司名称
                          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致圣量化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 座 492

通讯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 座 492

通讯方式                  010-68005950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790650074N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6-07-12 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                吴少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吴少钦                            600                   60

    2                 章淑艳                            300                   30

    3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100                   10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住权

  吴少钦     执行董事,经           男      中国         中国               无


                                              5
                理

   管慧        监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上市地点      持股比例

     1           三力士          002224           深交所     7.45%




                                   6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
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票上市起至本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由 6.5121%变为 4.9999%。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及披露本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
有南极光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经营需
要或财务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南极光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4,540,81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6.5121%,为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1,132,118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泰德圣私      合计持有股份     14,540,816      6.5121%     11,132,118      4.9999%

募基金管理有     其中:无限售条
                                        -             -        11,132,118      4.9999%
限公司-泰德圣    件股份

投资致圣量化
1 号私募证券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540,816      6.5121%          -             -
  投资基金


               合计                14,540,816      6.5121%     11,132,118      4.9999%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是根据总股本 223,290,778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

    比例是根据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 222,644,372 股计算,上表中出现

    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办理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23,290,778 股减少至
    222,644,372 股,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0189%。
        (2)近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具体减持情况
    如下:



                                            8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定价依据
                  (股)                            (元/股)

  北京泰德圣私
  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泰德圣                          集中竞价
                 3,408,698   1.5310%               14.92-16.55    市场价格
  投资致圣量化                            交易
  1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本次权益变动所持有的南极光股
票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9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
交易买卖南极光股票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遗漏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
其他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遗漏披露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的
其他信息的情形。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南极光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吴少钦




                                                       2024 年 10 月 9 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广东省深圳市
称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南极光                         股票代码     300940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代表:“北京泰德圣私募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
务人名称                                    务人地址     厦 F 座 492
             资致圣量化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
股份数量变   其他  持股比例因公司回购                    有       无
                                            动人
化           注销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被动
             增加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式(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股东持股
               比例被动增加)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14,540,816 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6.5121%
比例




                                       14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
               变动数量:3,408,698 股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1.5121%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11,132,118 股
动比例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4.9999%
在上市公司
               时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起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
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
               方式:因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通过集中竞
的时间及方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否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
               是      否        不适用 
务人是否拟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于未来 12 个
               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月内继续增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5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吴少钦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