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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晖智控: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4-02-0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智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有关规定,对春晖智控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 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7 号),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35,880,000 股,其 中有限 售条 件 流 通 股 为
106,865,4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9,014,567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1.35%。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585,4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
发 生 变 化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
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9,506,3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43%,该批次限售
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135,88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67,940,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5,880,000 股增加至 203,82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03,82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量为 104,887,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4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8,932,06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8.5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广宇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公司上市
         限售安
                    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排、自愿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 正常
         锁定股
杨广宇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除上述股份锁定承 履行
         份、延长
                    诺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中
         锁定期限
                    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
         承诺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本人将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限售安
杨晨     排、自愿   公司股东杨晨广、杨坚斌、俞菊利承诺:(1)自股票上市之
                                                                          正常
广、杨   锁定股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
                                                                          履行
坚斌、   份、延长   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
                                                                          中
俞菊利   锁定期限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 遵守了
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 市流通的
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83,660,4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46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4 户。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数(股)          数量(股)          通数量(股)
  1      杨广宇         78,790,700          78,790,700          19,697,675    注
  2      杨晨广          2,591,131           2,591,131           2,591,131
  3      杨坚斌          1,678,780           1,678,780           1,678,780
  4      俞菊利           599,825             599,825              599,825
       合计             83,660,436         83,660,436          24,567,411
    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杨广宇,根据其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
做出的承诺,在其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
      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四舍五入,取整数,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
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的情况。
      6、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按照《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
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并在定期报告中
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
                   104,887,936        51.46   -24,567,411     80,320,525       39.41
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83,660,436       41.05   -83,660,436               0       0.00
高管锁定股           21,227,500       10.41   +59,093,025     80,320,525       39.41
二、无限售条件
                     98,932,064       48.54   +24,567,411    123,499,475       60.59
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203,820,000       100.00              0   203,820,000      100.00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 行前部分
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 股份锁定
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
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志辉                    季晨翔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