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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必集团: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5-06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以现场表
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6)。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微子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子”)提交的《关于在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本着提高决策效率
的原则,中微子提议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
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
事会经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微子持有公司股份 49,889,25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2.48%,中微子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
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
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 9.00 号议案。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
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 492 号德必易园 A 座 8 楼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        √
                             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议案》             √
    9.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俊先生、金德环先生、杨建强先生以及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祁述裕先生、范周先生分别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议案 1-8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其中议案 6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 7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9 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6)。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 6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不得接
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采用前述方式登记的请在
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7:30 之前送达公司,主题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次
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30 至 11:
30,下午 13:30 至 17:3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 492 号德必易园 A 座 8 楼证券与
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冯治嘉

    电话:021-60701389

    邮箱:sec@dobechina.com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 492 号德必易园 A 座 8 楼,邮编:200050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47
    2、投票简称:德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
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
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
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自
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
6.00                                                   √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7.00                                                   √
                          案》
8.00         《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议案》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
9.00                                                   √
                          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法定代表
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反
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无效;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