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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中生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15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4-003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 6 号青岛冠中生
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李春林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70,35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5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70,3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4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
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 人,代表股份 9,3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2%;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5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6.77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2%;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5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6.77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2%;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5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6.77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2%;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5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6.77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2%;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5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6.77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2%;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5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6.77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

事务所

    (二) 见证律师:陈静、张晓敏

    (三)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

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