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0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当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考虑到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
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春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
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票
二级市场表现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7元/股(含)。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未能在3年内完成的,将
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