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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中生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0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当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考虑到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

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春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

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票

二级市场表现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7元/股(含)。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未能在3年内完成的,将

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