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硕科技”)根据公司
日常经营需要,预计 2025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550.00 万元;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联董事徐思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
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2025 年预计金额 2024 年 1-11 月发生金
关联人
内容 原则 (含税,万元) 额(含税,万元)
广东省锐驰新能 向关联人
市场价格 1,550.00 0.00
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注:具体交易对手方含广东省锐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省锐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MAC3LYKA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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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钦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 年 12 月 6 日
注册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皇后村地段中诺智慧谷工业区1栋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
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
及碳素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
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广东省锐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省锐驰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财务状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广东省锐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2,413.62 万
元,净资产-432.47 万元,2024 年 1-9 月主营业务收入 10.85 万元,净利润-1,132.22
万元。
4、履约能力
广东省锐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与广东省
锐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竞争下
的正常商业惯例,交易过程中的账期和结算方式均依照公司一般交易惯例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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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广东省锐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公司(含下属子
公司)向广东省锐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销售智能自动化装备
业务相关产品,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
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预估属于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双方均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
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
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公
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
响,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
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业务正常
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
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影响,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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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上述事项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博硕科技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
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6、公司与广东省锐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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