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5-13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嘉亨家化(300955)
保荐代表人姓名:樊长江 联系电话:0755-81682186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中华 联系电话:0755-8168218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抄送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次,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
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1
项 目 工作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6 日
侧重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政策概述及文件解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读、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募
集资金使用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为 10.16 亿元,同比下降
3.41%,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针对公司业绩下滑情况,保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的净利润为 3,847.74 万
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元, 同比下降 43.03%。
展情况,并督促上市公司做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业绩下滑
好信息披露工作。
主要是:一方面,受外部
环境影响,塑料包装和家
庭护理产品的销售收入有
所下降;另一方面,子公
2
司湖州嘉亨募投项目逐步
投产或投入使用,但市场
拓展尚需一定的时间,规
模效应未充分发挥,管理
费用、研发投入等均有所
增长,故而导致净利润下
降较多。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是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 不适用
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4.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是 不适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占用资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房产租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关联方转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公司关于股东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1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注:上表中承诺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的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公司或因公司对保
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
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樊长江 余中华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