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线上线下: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5  

证券代码:300959         证券简称:线上线下       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8-C1-12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坤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3,126,404股,

                                    1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123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所持股份43,106,90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09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所持股份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240%。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9,6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0.0241%。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3,12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5%;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2.3469%;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7.65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3,12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5%;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2.3469%;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2
股份的 7.65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3,126,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12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5%;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2.3469%;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7.65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126,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12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5%;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2.3469%;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3
股份的 7.65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大鹏、何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线上线 下通
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