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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瑞捷: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6-29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瑞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决定于 2024 年 07 月 15 日(星期一)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07 月 15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07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07 月 15 日 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07 月 10 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

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 提案 1.00-3.00、5.00-7.00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告。

   2. 上述提案 1.00-4.00 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其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 以上提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07 月 11 日 10:00-12:00,

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 2024 年 07 月 11 日 16:30 之前

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 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518129(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字样)。

    3. 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填写《股

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

认。

    4. 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付林辉、HE HO ROXANY

    (2)电话:0755-8950 9995(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传真:0755-8486 2643

    (4)电子邮箱:ir@szridge.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5. 其他事项: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相关议案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 东大 会,股 东 可通过 深交 所交易 系 统和互 联网 投票系 统 (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6 月 2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977;投票简称:瑞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 年 07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07 月 15 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瑞捷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行

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

权的形式和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

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事项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重要提示: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
视为弃权;2.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
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
 码/法人股东营业执
                                      表人姓名
      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