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本次回购注销 事项涉及 80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539,815 股,占回购前 公司总股本的 0.35%; 2.回购范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回购价格及金额:因主动辞职离职的 4 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 15,660 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01 元/股;因被动原因离职的 6 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 38,242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01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70 名激励对象合计 获授的 485,913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01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7,798,640.55 元(含利息),回购资金来 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4.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2,766,542 股减少至 152,226,727股,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2,766,542.00 元减少至人民币 152,226,727.00 元。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发表了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7 月 23 日至 2021 年 8 月 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43)。 3.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44)。 4.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3 日,确定 以 31.52 元/股的首次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57,800 股限 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178,9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178,900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60)。 7.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 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9.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7)。截至 2024 年 7 月 1 日,即公司公告减资事项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4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 职,6 名激励对象因被动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资格的 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共 53,902 股。因主动辞职离职的 4 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 15,660 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01 元/股;因被动原因离职的 6 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 38,242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01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 2.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满足下列两个 条件之 一:(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6.00%;(2)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8.00%。(“营业收入”指 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作为计 算依据)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未达到首次 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因此,除 前述离职的激励对象以外,70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对应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5,913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70 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 485,913 股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为 14.01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39,815 股,回购价格为 14.01 元 /股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和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 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股权激励限售股。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 计 539,815 股,占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总数的 比例为 20.35%,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152,766,542 股的比例为 0.35%。 (三)本次回购注销资金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金额合计 7,798,640.55 元 (含利息)。 (四)本次减资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2,766,542 股减少至 152,226,727 股。 广东岭南智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深圳瑞捷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回购注销情况验资报告》(岭验字(2024) 0009 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完成。后续公司将尽快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增减股数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3,972,061 74.61% -539,815 113,432,246 74.52%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539,815 0.35% -539,815 0 0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794,481 25.39% 0 38,794,481 25.48% 3.总股本 152,766,542 100% -539,815 152,226,727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全部处置完毕后,本次激励计划结束。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备案文件 1. 广东岭南智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回购注销情况验资报告》岭验字(2024)0009 号);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