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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瑞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由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瑞

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4 年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
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根据《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
的规定(以下简称“本期持股计划”),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草案之日起 36 个月。本期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若本期
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且按规定清
算、分配完毕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或非交易
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本期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成。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达到提前终止持股计划的要求,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
序,同意提前终止本期持股计划,并办理后续账户注销等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吴小玲先
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提名委员会
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战略委员会
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经审议,
董事会同意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9.《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