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利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08-23  

证券代码:300979             证券简称:华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2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8 月 21 日,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利
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佳朗路华利集团园区 F 栋二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 2024 年 8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
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13 人,其中张志邦先生、徐敬宗先生、林以晧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
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张聪渊先生召集并主持,拟聘任审计部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在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监管部门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网站,其中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1
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监管部门规定的创业板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萧志轩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为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永华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永华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 年 8 月
修订)》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监管部门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2
附件: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张永华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审
计师。曾担任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多家子公司财务部长、广东巨风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广州市千里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广东琮华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审计总监、广州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自 2021 年 6 月起至今,担任华
利集团审计部副经理。
    截至目前,张永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