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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致远新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1-26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73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
中董事李烜、张一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张远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
计工作,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综
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拟继续聘任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4:30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