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04-16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同飞股份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
的需要,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如下:德国子公司ATF Cooling GmbH于
2024年租赁实际控制人张浩雷厂房的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
事张浩雷、张国山、王淑芬、李丽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发 上年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生金额(元) (元)
向关联人承租 参考同期同地段市
张浩雷 承租房屋 不超过 15 万元 39,771.65 117,367.30
房屋 场租金水平确定
1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内容 (元) 引
比例(%) 差异(%)
向关联人承租 不超过 15
张浩雷 承租房屋 117,367.30 100 0 -
房屋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张浩雷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人在日常交易中能够履
行和公司子公司达成的租赁协议,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2年12月,德国子公司ATF Cooling GmbH与张浩雷签订《厂房租赁协议》,
租赁其位于德国100平方米的房屋作为仓库、20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办公及3个车位,
前述租赁的每月不含税租金为1,280欧元。租赁期限为3年,从2023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上述租赁价格系参照同期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德国子公司ATF Cooling GmbH与实际控制人张浩雷发
生的正常房屋租赁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
等互利、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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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关联
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定价原
则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等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定价符合合理性、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同飞股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
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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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刚 康剑雄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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