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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福泵业: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4-02-21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4-007
债券代码:123160           债券简称:泰福转债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2、债券代码:123160    债券简称:泰福转债
    3、转股价格:19.82 元/股
    4、转股期限: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8 年 9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触发“泰福转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7 号)同意注册,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34.89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3,489.00 万元。
    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3,489.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为“泰福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6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
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8 年 9 月 2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泰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40
元/股。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决定将“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9.89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 19.89 元/股调整为 19.82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9 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福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9.82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将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
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9.82 元/股的 85%(即 16.85 元/股)的情形,预计将触发
“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
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
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泰福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