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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久祺股份: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2024-12-26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管控舆情,提高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
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舆情管理机制,明确舆情管理的组织架构及工作
职责,规范舆情处理流程,确保公司对外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及时应对和化
解负面舆情。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文所述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
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
司对 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监督和指导公司舆情管理工作;
    (二)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三)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
情信息的处理方案,定期分析评估舆情环境,识别潜在舆情风险;
    (四)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五)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汇报及交易所信息沟通工作;
    (六)建立和维护与媒体、公众及其他投资者的良好关系;
    (七)舆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媒体信
息的管理。通过各种媒介渠道,实时监测与公司相关的舆情信息,及时收集、分
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
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
媒体、抖音、微信、博客、微博、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信
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应
配合舆情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舆情沟通与协调,确保信息流转顺
畅。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事务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
客 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管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舆情管理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理舆情事件,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 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
危机应对方案;
    (二)准确性原则:确保对外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避免不实信息扩散;
    (三)统一性原则:对外口径一致,由公司指定发言人进行信息发布和解
释。公司在处理舆情信息的过程中, 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
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
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 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透明性原则:适时、适度公开舆情处理进展,增强公众信任。勇敢
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信息的过程中,应表现出面对、主动承担的态
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避免冲突。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舆情管理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实时监测舆情动态,知悉各类舆情信息
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证券事务部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
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对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初步分析,
判断其性质和影响程度, 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
向舆情工作组报告。根据舆情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措
施控制和化解负面影响。

    (三)必要时,由董事会秘书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及深圳证
券 交易所报告。

    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董事长和副组长
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
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事务部和相关部门
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以下多种措
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
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
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
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核实,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或澄清;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 必要时可采取发送
《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
计划的实施,积极引导修复公司形象,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公司在危机中的应对
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将对舆情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异的部门和个人
给予表扬和奖励;如因舆情管理不力导致公司声誉和利益受损的,将根据情节
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职等。公司内部有关
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 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
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 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
务的行为发生,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内部 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
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舆情管理工作。对违反本制度的行
为,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
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
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
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
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
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