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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德新材: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2024-01-18  

               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专项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专项鉴证报告                                     1-2
前期差错更正情况                                 3-5
                              鉴证报告(续)                   XYZH/2024GZAA3F00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广 东 奇 德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期 差 错 更 正专 项 说 明 的 鉴 证 报 告

                                                              XYZH/2024GZAA3F00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前期 差
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鉴证业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 证券监 督
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 关披露 》
等相关规定编制,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奇德新材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 国
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
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在 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沟通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奇德新材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




                                        1
                              鉴证报告(续)                  XYZH/2024GZAA3F00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奇德新材为披露前期差错更正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 面同 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2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 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 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本公司 对发现 前
期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本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 对广
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饶德生、陈云峰、邓艳群、魏国光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 决
定》([2023]15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根据警示函对前期差错进行了更 正, 并
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警示函中涉及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内容如下:

    1、公司未在2022年末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口罩、熔喷布生产设备进行资 产减 值评
估,在公司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趋势改变的情况下,不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不充分 ,存在 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审慎、不及时。公司于2023年10月末聘请了广东联信资产 评估土 地
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2022年末口罩、熔喷布生产设备资产进行了追溯性减值评 估,广 东
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出具了基准日为2022年12 月31 日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 设 备资 产
可回收金额专项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对2022年末相关固定资产资 产补 充
计提减值准备816,956.29元。

    2、2022年公司收到《江门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 改造 资金
项目计划》扶持资金净额1,253,396.23元,扶持方式为设备事后奖励,公司将其 作为与 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一次性确认为当期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第 八
条的规定,公司将该笔政府补助1,253,396.23元更正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并调 增
2022年递延收益,并按相关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分期结转损益,2022年度结转其他 收益金 额
105,387.81元。

    二、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针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了调整 ,影响
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重述前                   重述额                重述后
 资产合计                       761,132,208.59            -522,211.59      760,609,997.00
 固定资产                       169,226,080.02             -816,956.29         168,409,123.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28,147.88              294,744.70           3,922,892.58
 负债合计                       122,869,694.21           1,148,008.42      124,017,702.63
 递延收益                                        -        1,148,008.42           1,148,008.42
 盈余公积                        24,750,723.23             -151,998.26          24,598,724.97
 未分配利润                     147,364,795.31           -1,518,221.75         145,846,573.56
 归 属 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637,371,626.79           -1,670,220.01     635,701,406.78
 计
 其他收益                         4,187,169.67           -1,148,008.42           3,039,161.25
 资产减值损失(损 失 以
                                   -916,805.91             -816,956.29          -1,733,762.20
 “-”号填列)
 所得税费用                        -663,529.45             -294,744.70            -958,274.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
                                 16,404,773.12           -1,670,220.01          14,734,553.11
 润

    2、对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母公司报表
                                    重述前                  重述额                 重述后
 资产合计                        707,793,792.60             -371,974.18         707,421,818.42
 固定资产                         130,645,749.62             -640,206.40         130,005,543.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62,856.53              268,232.22           2,431,088.75
 负债合计                         80,410,286.72            1,148,008.42          81,558,295.14
 递延收益                                            -      1,148,008.42           1,148,008.42
 盈余公积                          24,750,723.23             -151,998.26          24,598,724.97
 未分配利润                       132,578,119.26           -1,367,984.34         131,210,134.92
 其他收益                           3,462,455.46           -1,148,008.42           2,314,447.0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521,018.89             -640,206.40          -1,161,225.29
 号填列)
 所得税费用                            77,734.64             -268,232.22            -190,497.58
 净利润                           18,263,476.59           -1,519,982.60          16,743,4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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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审核审批手续

    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已于2024年1月17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计通过。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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