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07-2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奇
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
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7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4 万股,发行价格为
14.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70.8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959.81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011.07 万元。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 XYZH/2021GZAA3018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14,146.14 14,146.14
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11,178.61 8,563.1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01.75 4,301.75
总计 29,626.50 27,011.07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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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成,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及理
调整后募
募集资金 财收益减
集资金承 累计投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手续费及 投资进度
诺投资总 入金额 账户余额
总额 账户管理
额
费净额
精密注塑智
5,563.18 8,563.18 7,995.06 483.49 93.37% 1,051.61
能制造项目
注: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和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高“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至 8,563.18 万元。
1、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该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主要系:①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期间也产生一
定的利息收入;②存在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项目建设的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考虑提升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1,051.61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承诺在该部分尾款等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
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
要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
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
用,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
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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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结项差异情况
1、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差异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变化,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对“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 实际拟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投资金
一 建设投资 10,714.00 10,714.00
1 工程费用 10,362.40 10,436.19
1.1 建筑工程费 6,700.00 7,604.39
1.2 设备购置安装费 3,488.00 2,795.58
8,563.18
1.3 安装工程费 174.40 36.22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44.35 70.56
3 预备费 207.25 207.25
二 铺底流动资金 464.61 464.61
三 项目总投资 11,178.61 11,178.61 8,563.18
注:项目最终实际投资金额以实际支出金额为准。
同时,公司在此基础上对“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部分设备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如下:
调整前的设备清单如下:
内容 数量(台/套)
精密注塑机(150-350 吨) 25
精密注塑机(350-600 吨) 25
精密注塑机(600-1000 吨) 6
精密注塑机(1000 吨以上) 3
自动化均化系统 5
供料系统 30
机器人 30
中央冷却控制系统 1
注塑件半成品组装线 4
其他辅助设备 1
智能制造系统 1
电缆电气设备 1
消防配套 1
环保装置 1
调整后的设备清单如下:
内容 数量(台/套)
3
精密注塑机(500-600 吨) 5
精密注塑机(750 吨) 2
精密注塑机(1100 吨) 2
精密注塑机(1400 吨) 1
精密注塑机(3300 吨) 1
智能仓库 1
机器臂 14
中央冷却控制系统 1
其他辅助设备 1
智能制造系统 1
电缆电气设备 1
环保装置 1
2、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设备变动的原因
基于“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当前建设进度及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要求的提
高,以及随着公司对汽车配件领域客户的开发,大型精密注塑制品需求增加,公司
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和客户未来订单预测等,重新评估了“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所涉及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实际需求,调整了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设备。
在募集资金使用总金额、投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上述变动主要是根据
募投项目的实施规划、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对“精密注塑智能制
造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设备作出调整。上述变动调整后,能进一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保证项目顺利、高质
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3、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设备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对“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设备调整变动,系公司
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实现预期效果,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未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投资金
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上述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
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变动有利于公司更合理充分地使用
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
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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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奇德新材本次“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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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文 斌 杨 娜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