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8-08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3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饶德生先生。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32 人 , 代 表 股 份
51,466,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63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51,385,7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56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6 人,代表股份 80,6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8 人,代表股份
4,83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9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4,7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6 人,代表股份 80,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6%。
3、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
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1,418,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2%;
反对 4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4,78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12%;反对 4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运、杨小昆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
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