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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德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
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4 万股,发行
价格为 14.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70.8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3,959.81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011.07 万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 XYZH/2021GZAA3018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14,146.14                14,146.14
 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11,178.61                 8,563.1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01.75                 4,301.75
                    总计                            29,626.50                27,011.07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及理财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    收益减手续                   募集资金账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诺投资总额      金额      费及账户管                     户余额
                                                理费净额
 研发中心建设
                       4,301.75    2,537.92        252.97       59.00%        2,016.81
 项目

    1、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主要系:①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期间也产生了
一定的利息收入;②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研发项目部分投入,同时通过加强研发
管理等以节约研发经费;③存在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④公司根据研发实际
需要,减少购置部分研发项目专用设备。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项目建设的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考虑提
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2,016.81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承诺在该部分尾款等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
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
要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
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署的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投项目结项差异情况

    1、部分设备差异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变化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设备进
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的设备清单如下:

                           内容                      数量(台/套)
平板模压机                                                1
LFA 激光导热仪                                            1
差热分析仪(DTA)                                         1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FTIR)                              1
JSW 电动注塑机                                            1
粘度计                                                    2
熔融指数仪                                                2
万能拉力试验机                                            2
冲击试验机                                                2
耐老化试验箱                                              2
烟密度测试箱                                              1
全自动智能高温氧指数测定仪                                1
热释放速率测试仪                                          1
转矩流变仪                                                1
IOP-A 进口绝缘油击穿测试仪                                1
高温摩擦磨损试验机                                        1
氙灯耐气候试验箱、氙灯老化试验箱                          1
淋雨试验箱/淋雨试验装置                                   1
微波(高频)介电常数测试仪                                  1
针焰试验仪                                                1
五指刮摖测试仪器                                          1
精雕机                                                    2
1.6M 高速机                                               1
2.1M 火花机                                               1
400MM 精密火花机                                          2
30 吨翻模机                                               1
电气设备                                                  1
消防设施配套                                              1
双螺杆挤出打样机                                             2
注塑打样机                                                   2

       调整后的设备清单如下:

                         内容                          数量(台/套)
单层热压/冷压台                                             3
光泽度仪                                                    1
多角度分光测色仪                                            1
三维 3D 扫描仪                                              1
近红外光谱仪                                                2
注塑机                                                      1
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                                      1
塑料摆锤式冲击试验机                                        1
自动喷砂机                                                  1
氙灯老化试验箱                                              1
移动桥式三坐标测量机                                        1
五轴雕刻机                                                  1
数控机床                                                    1
电火花线切割机床                                            6
精密卧轴矩台平面磨床                                        1
配电装置                                                    1
空调                                                        1

       2、部分设备变动的原因

       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重新评估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涉及设备的实
际需求,调整了该项目的部分设备。上述变动主要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规划、
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设备作出调
整。上述变动调整后,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
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3、部分设备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设备调整变动,系公司为确保项目实施质
量和实现预期效果,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投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上述变动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变动有利于公司更合理充分地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
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奇德新材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