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2024-05-2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宁波方正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哲 联系电话:010-57839229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健 联系电话:010-5783922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注 1]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 0 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列席 0 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列席 0 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具体情况
1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取得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福建佳鑫”)的控制权,持股比例 51.22%。
公司于同日将福建佳鑫纳入合并范围。
2023 年 5 月 25 日,福建佳鑫与源动力机床科技
(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动力”)签订了
设备采购合同。2023 年 6 月 28 日,福建佳鑫向
源动力支付设备采购款 6,435 万元。2023 年 10
月 23 日,福建佳鑫收到源动力退回的款项共计
6,435 万元。
针对以上采购退款情况,经核查,源动力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6 月 29 日向宁波御鑫鹏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女方如玘控制的公
司,以下简称“御鑫鹏”)合计支付 6,435 万元。
御鑫鹏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归还源动力款项共
计 6,435 万元,源动力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退
回福建佳鑫采购款 6,435 万元。
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于 2023 年度计提利息 74.24
万元(利息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2023 年 7 月 20 日贷款市
场报价 1 年期 LPR3.55%),御鑫鹏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支付利息。
(二)整改情况
1、资金占用方已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已向公
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以及占用期间利息。公司已
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
2、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
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提高公司风
险防范能力,维护公司资产安全。
3、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
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
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
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
制缺陷,及时整改,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4、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
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提
2
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同时,公司要求公司总部
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治理合规要
求,对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关注,坚决杜
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二、募集资金使用、账户管理不规范
(一)具体情况
1、宁波方正 IPO 募集资金专户存在重复向供应
商打款后又退回的情况,系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
误,重复打款。包括:(1)宁波方正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和 5 月 17 日重复向源动力支付设备款
319.80 万元,后于 5 月 18 日追回 319.80 万元;
(2)宁波方正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和 5 月 17 日
重复向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设备款
105.00 万元,后于 5 月 23 日追回 105.00 万元。
2、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锂
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涉及的项
目用地范围内发现文物遗址,文物遗址区域内暂
不允许建设,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及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与安徽方正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
议书》,以经济补偿的方式收回文物保护范围内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约为 40,105.14 平
方米。2023 年 12 月 29 日,安徽方正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基本户收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
政局土地征收补偿款 633.66 万元。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从基本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633.66 万元。
(二)整改情况
1、针对募集资金重复向供应商打款的情况,公
司已追回相关重复打款资金;针对土地征收补偿
款,公司已从基本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纠正了
募集资金使用、账户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2、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
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加深对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重视程度,树立合规意识、风险意识,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务必做到专款专用。
3、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
使用的监督,进一步细化内部资金使用审批程
序,加强付款申请人及审批人对于付款申请资金
性质的关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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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绩下滑
(一)具体情况
根据《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实现营业总收
入 96,905.02 万元,同比增长 24.17%;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7.42 万元,同比下降
151.42%,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41.96 万元,同比
下降 328.08%。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原因为:(1)
公司新业务板块布局,员工总人数增加,导致报
告期内管理费用增加;(2)公司经营性资金借款
总额增加,导致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增加;(3)公
司不断加大新能源市场产品开发,导致报告期内
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增加。
(二)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
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
措施加以改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保荐机构也将对公司上述
情况进行持续关注与督导。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概述”之“5.现场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检查情况”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及整改情况”。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概述”之“5.现场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检查情况”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及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1 月 11 日
本次培训主题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重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点就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大股东及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等相关的
法律法规,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讲解,加强
培训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同时,还向
培训对象介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的
法律法规,并解读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方面的规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年增 40 套大型注塑模
具、60 套吹塑模具车间技改项目”建设期由 12 个月延长至 24 个月,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年增 40 套大型注塑模具、60 套吹塑模具车间技改项目”
实施进度较招股说明书原定计划有所滞后,主要系“技改项目”特点、供应商设备生产进度
的影响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商务谈判、合同周期较长等所致。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系相关设备已签订合同,按合同分批付款,部分尾款未支付,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
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概述”之“5.现场检查情况”
1.信息披露
占用情况 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
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募集 概述”之“5.现场检查情况”
和执行 资金使用、账户管理不规范等情况 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
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无 不适用
人变动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账户管理不规范 概述”之“5.现场检查情况”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等情况 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
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5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
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根据《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实
现营业总收入 96,905.02 万元,同比增
长 24.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907.42 万元,同比下降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
151.42%,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
11.其他(包括经营环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
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为-2,041.96 万元,同比下降
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328.08%。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原因
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为:(1)公司新业务板块布局,员工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
况) 总人数增加,导致报告期内管理费用
保荐机构也将对公司上述情
增加;(2)公司经营性资金借款总额
况进行持续关注与督导。
增加,导致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增加;
(3)公司不断加大新能源市场产品开
发,导致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研发费
用增加。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
是 不适用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3、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0、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 是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概
述”之“5.现场检查情况”之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否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
题及整改情况”
12、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3、股份增持承诺 是 不适用
14、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
15、首次公开发行及再融资时所作的其他相关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不适用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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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哲 魏 健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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