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宁波方正: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4-09-19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宁波方正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哲                          联系电话:010-57839229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健                          联系电话:010-5783922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注 1]、[注 2]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 0 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列席 0 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列席 0 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注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年增 40 套大型注塑模具、60 套吹塑模具车间技改项目”建设期由 12 个
  月延长至 24 个月,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该项目实施进度较招股
  说明书原定计划有所滞后,主要系“技改项目”特点、供应商设备生产进度的影响以及固定
  资产投资商务谈判、合同周期较长等所致。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1,283.96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
  入),其中:1、已有订单因固定资产周期长未交付、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未支付金额 680.58
  万元(截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未支付金额为 613.58 万元);2、剩余 603.38 万元因设备问
  题需重新签订合同,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已签订新合同 515 万元。

  注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因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项目用地
  范围内发现文物遗址,文物遗址区域内暂不允许建设,项目部分用地被收回,对项目建设进
  度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将“锂
  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从 2024 年 9 月 30 日延期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2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根据《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
                                 1-6 月,宁波方正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22 万元,同
                                 比下降 170.89%。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亏损主要
                                 原因为:
                                 (1)模具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
                                 的 46.83%,公司在承接新订单招标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
                                 过程中竞争激烈,成本传导效应愈
                                                                     司管理层关注业绩
                                 加明显,导致吹塑模具系列产品、
                                                                     下滑的情况及导致
                                 大模系列产品、精密模系列产品销
                                                                     业绩下滑的因素,并
                                 售单价、订单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
                                                                     积极采取有效应对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有所下降;新接订单总量减少,公
                                                                     措施加以改善,同时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司产能没能完全释放,单位制造成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本增加;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2)存货跌价计提与去年同期相比
                                                                     披露义务,本保荐机
                                 增加 394.09 万元,主要为大模系列
                                                                     构也将对公司上述
                                 产品在制品与发出商品存货跌价的
                                                                     情况进行持续关注
                                 增加;
                                                                     与督导。
                                 (3)企业加强产品技术创新,研发
                                 费用投入与去年同期比增加 346.30
                                 万元,主要增加为汽车超轻量化大
                                 型内饰件成型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直接投入的材料费与人工
                                 费;
                                 (4)企业受外汇汇率波动,财务费
                                 用的汇兑收益与去年同期比减少
                                 445.97 万元。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
                                              是                   不适用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3、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0、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                  是                   不适用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通过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福建
                                                       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福建佳鑫”)的控制权,持股
                                                       比例 51.22%。公司于同日将福建
                                                       佳鑫纳入合并范围。
                                                       2023 年 5 月 25 日,福建佳鑫与
                                                       源动力机床科技(宁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源动力”)签订了
                                                       设备采购合同。2023 年 6 月 28
                                                       日,福建佳鑫向源动力支付设备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否       采购款 6,435 万元。2023 年 10
                                                       月 23 日,福建佳鑫收到源动力
                                                       退回的款项共计 6,435 万元。
                                                       针对以上采购退款情况,经核
                                                       查,源动力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
                                                       6 月 29 日向宁波御鑫鹏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女
                                                       方如玘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
                                                       “御鑫鹏”)合计支付 6,435 万
                                                       元。御鑫鹏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归还源动力款项共计 6,435 万
                                                       元,源动力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退回福建佳鑫采购款 6,435 万
                                                       元。


                                        4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承诺
                                    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于 2023 年
                                    度计提利息 74.24 万元(利息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2023
                                    年 7 月 20 日贷款市场报价 1 年
                                    期 LPR3.55%),御鑫鹏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支付利息。
                                    (二)整改情况
                                    (1)资金占用方已充分认识到
                                    自身错误,已向公司归还全部占
                                    用资金以及占用期间利息。公司
                                    已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
                                    利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
                                    (2)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
                                    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
                                    序,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维
                                    护公司资产安全。
                                    (3)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
                                    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
                                    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
                                    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
                                    控制缺陷,及时整改,降低公司
                                    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
                                    健康可持续发展。
                                    (4)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则和治理制度,提高合法合规
                                    经营意识。同时,公司要求公司
                                    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
                     5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承诺
                                                          学习相关治理合规要求,对关联
                                                          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关注,坚
                                                          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12、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3、股份增持承诺                                 是                   不适用
14、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5、首次公开发行及再融资时所作的其他相关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不适用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哲                   魏 健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