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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崧盛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4-1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作为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崧盛股份 2024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43,5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94,3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207,063.68 元(不含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7,142,936.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524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
和管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公司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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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
和管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公司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项目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294,350,000.00

 减:发行费用                                                                      7,207,063.68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87,142,936.32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6,602,357.36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5,398,663.68

 加:利息收入                                                                      1,939,474.24

 减:手续费支出                                                                        1746.54

 募集资金余额                                                                    102,478,306.66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
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共 10,247.83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47.83 万元,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余额 9,800.00 万元。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
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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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及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授权将
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到期。


     四、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尚需要一
定周期,因此,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情况,为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2024 年度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增加公司和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议
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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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一投资产品
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投资于银行
及/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
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
对象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


                                     4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
行管理和使用。

    (七)其他说明

    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
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七、投资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投资品种范围内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由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

                                   5
督与检查;

    3、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计划,以及各阶段的闲置资金规模,
制定详细的现金管理计划,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和期限,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八、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
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一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
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6
金管理的事项,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
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郭忠杰                  陈华国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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