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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崧盛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2024-04-1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借款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鉴于上一年度公
司向崧盛创新提供的 4,000 万元(含本数)借款额度到期日为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基于公司对新业务的战略储备布局发展考虑,为进一步支持崧盛创
新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崧盛创新
已提供的借款进行续期并增加一定的借款额度,即公司 2024 年度拟向崧盛创新
提供任一时点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借款总额度(含本数,并含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向崧盛创新已提供的 4,000 万元借款余额),额度有效
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向崧盛创新提供的借款总额不得超过该额度,借款利
率不低于公司同期银行借款利率,具体借款金额、借款利率等内容以双方届时签
署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崧盛创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崧盛创新的其余股东不同步向崧盛创新提供
借款,但将按照其持有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向公司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
例担保,资金的使用期限、利息、违约责任等内容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本事

                                   1
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办理本次财务资助的协议签署等相关手续。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
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
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审
议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田年斌先生、王宗友先生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
表决。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被资助对象崧盛创新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GBX8K

    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7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18.1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 号鹏展汇 1 栋 601

                                    2
       法定代表人:田年斌

       主营业务:储能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经查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崧盛创新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崧盛创新为公司持股 55.00%的控股子公司,其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崧盛股份                                                1,000.00              55.00%
   2      深圳崧盛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5.45               30.00%
   3      深圳崧盛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91                5.00%
   4      田年斌                                                    90.91                5.00%
   5      王宗友                                                    90.91                5.00%
                        合计                                      1,818.18             100.00%

       上述崧盛创新其他股东的具体情况见本核查意见“三、崧盛创新其他股东的
基本情况”部分所述。

       (三)崧盛创新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62.62
 负债总额                                                                              2,855.26
 净资产                                                                               -1,592.64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15
 净利润                                                                               -2,349.01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上一会计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支持崧盛创新的日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公司向崧盛创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额度有
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向崧盛创新提供的借款余额为 4,000 万元,尚未到期,


                                                 3
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提供财
务资助的情形。

    三、崧盛创新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田年斌

    田年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
公司董事长。

    就公司向崧盛创新提供借款的事项,田年斌先生将以其持有崧盛创新的持股
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王宗友

    王宗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一,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就公司向崧盛创新提供借款的事项,王宗友先生将以其持有崧盛创新的持股
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

    (三)崧盛创新投资

    名称:深圳崧盛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崧盛创新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CYAYEKXC

    成立日期:2023 年 9 月 21 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 号鹏展汇 1 栋 60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田年斌

    注册资本:545.45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
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
目是:无。



                                     4
    主要财务数据:崧盛创新投资成立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暂无相关财务数
据。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田年斌先生为崧盛创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崧盛创新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就公司向崧盛创新提供借款的事项,崧盛创新投资将以其持有崧盛创新的持
股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

       (四)崧盛创新发展

    名称:深圳崧盛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崧盛创新发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CX57GY59

    成立日期:2023 年 9 月 21 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 号鹏展汇 1 栋 60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田年斌

    注册资本:90.9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数字创意产品展览
展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主要财务数据:崧盛创新发展成立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暂无相关财务数
据。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田年斌先生为崧盛创新发展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崧盛创新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就公司向崧盛创新提供借款的事项,崧盛创新发展将以其持有崧盛创新的持
股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

    经查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崧盛创新的其他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5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及拟签订的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1、借款人:崧盛创新

    2、借款金额:任一时点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借款总额度
(含本数,并含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向崧盛创新已提供的 4,000 万元借
款余额),具体根据崧盛创新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
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借款期限: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崧盛创新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5、借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同期银行借款利率。

    6、借款担保:田年斌、王宗友、崧盛创新投资、崧盛创新发展以其在崧盛
创新的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借款向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后,根据
崧盛创新的经营需求与崧盛创新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
为准。

    五、本次借款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崧盛创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
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整体风险可控。

    崧盛创新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其具备正常履行还
款义务的能力,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
良好,对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履约能力良好。同时,崧盛创新其他股东针对公司
本次向崧盛创新提供借款事项均以其持股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保
证了本次借款的安全性和公允性,本次借款风险可控。

    此外,公司将根据崧盛创新的实际经营需求分批划转资金,并按实际借款金
额和时间收取利息,利率不低于公司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向崧盛创新提供的借款余额为 4,000 万元,
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91%,结合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计算,公
司将累计向崧盛创新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
累计财务资助的总额度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9.82%;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
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如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控股子公司崧盛创新提供借款,有
助于崧盛创新的经营业务发展及后续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时,崧盛
创新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崧盛创新实施有效控制,确保
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将按照不低于公司同期银行借款利率向崧盛
创新收取利息,崧盛创新的其他股东以其持有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为限,向公司
提供同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八、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基于控股子公司崧盛创新的
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崧盛创新提供任一时点
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借款总额度(含本数,并含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之日公司向崧盛创新已提供的 4,000 万元借款余额),有助于崧盛创新的
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崧盛创新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
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及资金使用等均能实现控制,能够充分掌握崧盛创新


                                   7
的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公司本次财务资助向崧盛创
新收取市场化利息,且崧盛创新其他股东以其持有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为限,向
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借款事项的风险可控。本次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
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崧盛创新提供借款的事项,系基
于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按照不低于公司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收取利息,
同时崧盛创新其他股东以其持有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同比例担
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经营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

    综上,长江保荐对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8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忠杰                        陈华国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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