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4-014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大连德迈仕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建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公司股份总数为 153,340,000 股,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 41,174,76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8519%。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6,33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7.17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4,842,76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9.6796%。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3 人,代表股份 15,062,76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9.8231%。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477,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8783%;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2%;弃权 1,64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65,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331%;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6%;弃权 1,64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9382%。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477,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8783%;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2%;弃权 1,64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65,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331%;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6%;弃权 1,64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9382%。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125,1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95%;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2%;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13,1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7%;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6%;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7%。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125,1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95%;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2%;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13,1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7%;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6%;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7%。 5、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125,1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95%;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2%;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13,1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7%;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6%;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7%。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111,8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472%;反对 6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5%;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99,8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24%;反对 6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9%;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7%。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65,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8.7331%;反对 1,69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2662%;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3,365,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331%;反对 1,69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662%;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7%。 本议案关联股东大连德迈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5,650,000 股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何建平持有本公司 462,000 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477,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8783%;反对 5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97%;弃权 1,1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65,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331%;反对 5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20%;弃权 1,1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6049%。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477,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8783%;反对 5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97%;弃权 1,1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65,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331%;反对 5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20%;弃权 1,1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6049%。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0.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477,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8783%;反对 5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97%;弃权 1,1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65,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331%;反对 5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20%;弃权 1,1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6049%。 10.02《关于修订<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125,1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95%;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2%;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13,1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7%;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6%;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7%。 10.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125,1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95%;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2%;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13,1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7%;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6%;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477,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8783%;反对 1,69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1215%;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65,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331%;反对 1,69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6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7%。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7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未接受其他 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0 需逐项表决,其中子议案 10.0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该 议案获得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1 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4、独立董事代表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宣读了《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怡星、高霞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