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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迈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2  

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4-015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
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3,340,000 股为基数,
在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红
利(含税),共计派发 23,001,000.00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为现金分
红,不涉及股本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的情形,本次利
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包含回购股份。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3,34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65                   大连德迈仕投资有限公司

  2               08*****343            大连宜德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               01*****076                           陈平泽

  4               02*****089                            陈言

  5               00*****202                           何建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1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
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
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地址: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
    2、咨询联系人:孙鹏飞
    3、咨询电话:0411-62187998-2212
    4、传真电话:0411-62187955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