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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漱玉平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9-0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漱玉平民(股票代码 301017)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彤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霈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拟于下半年开展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项目                                        工作内容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拟于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公司的业绩情况,提请公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2024 年 1-6 月净利润下滑     司采取应对措施,并督导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
情况)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
                                                               是              不适用
定期限的承诺
2.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3.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承诺未履行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可转债发行认购事宜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无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彤                  田霈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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