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1-12
证券代码:301017 证券简称:漱玉平民 公告编号:2024-099
债券代码:123172 债券简称:漱玉转债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及《关于取消部分担保额度并追加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8,950.00 万元,为适应资金需
求和融资担保安排,公司拟取消前次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51,870.00 万元并向部分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追加提供担保额度 64,900.00 万元。调整后,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提供担
保总额度为 171,980.00 万元。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次追加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
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173,630.00 万元。
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青岛春天之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天之星”)提供
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2024 年 6 月 25 日及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
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取消部分担保额度并追加 2024 年
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追加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近日,春天之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青岛分
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业务,根据持股比例,公司为春天之星的本次授信业务
提供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春天之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担保余额
4,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1,000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扣除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余额(包括:公司为漱玉医药物流(山东)
有限公司提供30,000万元担保,公司为青岛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提供17,280万元的担
保,东营益生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为漱玉医药物流(东营)有限公司提供2,700万元的担保,
山东鹊华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黄山徽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提供56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漱
玉医药物流(吉林)有限公司提供为51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漱玉平民医药(福建)有限公司
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福建省民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提供1,8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
春天之星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
司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14,780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春天之星《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保证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青岛春天之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4、担保主债权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
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7、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
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
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
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
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预计
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春天之星为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80%保证份额的担保,春天之星的
其他股东提供20%保证份额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支持其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保障其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该公司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活动进行
有效管控,本次对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73,6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5.75%;本次担保提供后,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58,850.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68%。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
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