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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合达: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1-0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怡合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龚启明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则亮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朱则亮、曹佳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2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①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②查阅公司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会议记录、决议等;
③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④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是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是
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①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
②查阅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
③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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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是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不适用
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是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是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是
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是
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是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是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是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①查阅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
②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支持性文件等;
③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是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①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
②查阅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审议程序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③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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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是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是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不适用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不适用
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①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②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③查阅公司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公告、银行对账单、合同等资料;
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不适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不适用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               不适用
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             不适用
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不适用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①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的业绩情况;
②查阅同行业公司公告文件、业绩情况;
③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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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手段:
①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
②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③核查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①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
②查阅大额资金往来的凭证、合同等资料;
③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
                                                                  不适用
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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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龚启明               朱则亮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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