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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合达: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4-059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怡合达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80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654,792 股,发行价格为 15.0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0,010,811.2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00,787.53 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4,410,023.7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538 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公司全
 资子公司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4,410,023.75 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1,500,000,000.00

 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

 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

 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

 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总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金额       金拟投资金额
                               (元)
                                                 (元)             (元)
       怡合达智能制造供
 1     应链华南中心二期   1,186,046,061.47   900,000,000.00     435,000,000.00
             项目
       怡合达智能制造暨
 2                        1,509,367,243.14   600,000,000.00     429,410,023.75
       华东运营总部项目

          合计            2,695,413,304.61   1,500,000,000.00   864,410,023.75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

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原计划投入

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

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

投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调

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无异议。

    五、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