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7-05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
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进行回购注销;已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
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
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
销;已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公司 5 名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以及 1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其不再具备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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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8.089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 16.3532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7360 万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五章的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
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激励对象考核当年
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未达到首
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一
类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34 名 激 励 对 象 已 获 授 但 尚 未 解 除 限 售 的
36.0177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1069 万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004.2847 万股变更为
13,950.1778 万股,注册资本将由 14,004.2847 万元变更为
13,950.1778 万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
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
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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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
2、申报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1288 号 33 幢
3、联系人:崔灿
4、联系电话:021-31167902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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