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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小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13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4-061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 号运通网城园区
5 号楼 13 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新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2,1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
司 总 股本为 156,000,000 股,其中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为
4,572,324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151,427,676 股,下同)的 60.85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2,1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5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8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8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2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方
式,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会议记录人张新程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虞文燕、谭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