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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地海洋: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贾勇)2024-04-02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
忠实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
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会
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 2020 年 10 月经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又于 2023 年 11 月经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的情况。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任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
    2023 年,本人主持参与 5 次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有关重大财务信息
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对公司财务
负责人,内审负责人的提名进行了审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
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2023 年,本人参与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告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3 月 30 日   (3)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4)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酬方案的

                       独立意见;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023 年 4 月 9 日   (1)关于确认公司本次交易中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      同意

                       据)的议案;
                     (2)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

                     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本次交易中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

                     据)的议案;

                     (3)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2)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2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2)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023 年 6 月 21 日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8 月 28 日   (1)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事项及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
   2023 年 9 月 15 日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事项及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1 月 9 日                                                         同意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
解经营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
的披露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
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及时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此外,本人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
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
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
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
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 2022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历次股东大会上
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
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四)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加强相
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4 年,我们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诚信、审慎、
独立的原则以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
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相关法规、业务的学习,提高
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贾勇
             2024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