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18
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3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03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3月18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卖新公路1588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小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4,273,921 股,占上市公司总
1
股份的 53.0924%。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222,8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326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4,051,0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7659%。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869,12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54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869,12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5426%。
5、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本议案关联股东卢小波、于清梵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为 20,222,880 股,本
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 14,051,041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4,045,2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587%;反对 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4,863,321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
2
反对 5,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1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苏志凯律师、许友琴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
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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