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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勒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3  

 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0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3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卖新公路1588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小波先生因公务无法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经公司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于清梵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6,020,95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5.7987%。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612,8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96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2,408,0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0.2021%。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616,15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0.24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616,1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0.2488%。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20,9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6,616,15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20,9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6,616,15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20,9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6,616,15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20,9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16,15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20,9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16,15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
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卢小波、于清梵、熊炜、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为 32,382,300 股,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
3,638,654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638,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638,65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20,9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16,15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20,9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16,15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20,9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16,15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20,9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16,15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20,9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16,15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20,9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16,15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20,9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16,15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卢小波、于清梵、熊炜、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为 32,382,300 股,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
3,638,654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638,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638,65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方航娟律师、许友琴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