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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孩子王:关于“孩王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024-04-02  

证券代码:301078             证券简称:孩子王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3208             债券简称:孩王转债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孩王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08
    2、债券简称:孩王转债
    3、回售价格:100.207 元/张(含息、税)
    4、回售申报期: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9 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 年 4 月 12 日
    6、回售款划拨日:2024 年 4 月 15 日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 年 4 月 16 日
    8、回售申报期内“孩王转债”将暂停转股
    9、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孩王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0、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
持有的“孩王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孩王转债”的收
盘价为 114.292 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孩王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
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孩王转债”的附加
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孩王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孩王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和“智能化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用于“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和“孩子王华北智慧物流基地和区域结算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孩王
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
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被中国证监
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
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
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
加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
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
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
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3%(“孩王转债”第一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的票面利率);t=252 天(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0.3%*252/365=0.207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孩王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07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孩王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
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166 元/张;对于持有“孩
王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 可得为
100.207 元/张;对于持有“孩王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
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07 元/张。
    (四)回售权利
    “孩王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孩王转债”。“孩王转债”持
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
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
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9 日的回售
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
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
(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
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
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孩王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孩王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孩王转债”持
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
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孩王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暂停
转股期间“孩王转债”正常交易。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孩王转债”回售的申请;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