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交: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2024-04-19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
规章制度的规定,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审核意
见如下:
针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实际
情况,对 2024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
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遵循市
场公允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针对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市场需求和市场环境情况的判断,与关联
方可能发生业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在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
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
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我们同意《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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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潘同文、彭万红、涂子沛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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