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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城交: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4-19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项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10,568.32 万元(不含税),未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不含税)

  向关联方销售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
                                            规划咨询、大数据及智慧      9,469.03
  商品和提供劳   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交通
      务                其他关联方                                        3.40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
  向关联方采购                              劳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902.60
                 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商品和提供劳
      务                其他关联方               信息技术服务            193.29

     合计                                                               10,568.32

     2023 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 25,000 万元,受市场影响,公司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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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智城”)原计划于
2023 年开展的项目部分延后,导致公司与深智城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
低于预计金额。公司与深智城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
需求,实际与预计存在差异属正常经营行为。

    (二)2024 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
额为 15,000.00 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 2024       上年发生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年总金额        金额
 易类别                                             定价原则
                                                               (不含税)    (不含税)

 向关联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
            技发展集团有限公         规划咨询、大   市场定价     13,000.00      9,469.03
 方销售
            司及其下属公司           数据及智慧交
 商品和
                                     通、劳务服务
 提供劳     其他关联方                              市场定价       500.00           3.40
 务                                  小计                        13,500.00      9,472.43

 向关联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
 方采购     技发展集团有限公         劳务服务、信   市场定价      1250.00        902.60
 商品和     司及其下属公司           息技术服务
 接受劳     其他关联方                              市场定价       250.00        193.29
 务                                  小计                         1,500.00      1,095.89
                              合计                               15,000.00     10,568.32


    2024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根据经

营情况,在审议的额度范围内进行调整,但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 15,000.00

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晓春
 注册资本                424,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
 经营地                  区)T1 栋 12 层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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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及相关数据的技术开发、应用(不
                    含限制项目)、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转让、培
                    训;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
                    理;制造、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大数据应用及数据资
                    产化等数据计算与信息技术规划咨询服务;档案整理(经档案行
                    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档案数字化处理的技术开发;交
                    通规划设计研究(含专项调查);市政公用工程规划设计咨询与
                    设计审查;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智能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开发
 经营范围
                    运营;城市设计;区域和城市规划咨询;城市规划信息服务;设
                    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平面设计、图文设计;项目投
                    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和新兴产业投资;企业
                    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信息基础设施与城市信息
                    化管理平台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智慧国资管理平台开发与
                    运营;城市数据运营管理与应用开发;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咨
                    询与产业投资并购;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2)许可经
                    营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总资产 176.1 亿元,净资产 76.6 亿元,2023 年 1-12 月,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实现营业收入 23.0 亿元,净利润 1.70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0.00%的股权,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

在重大风险,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的日常关

联交易主要包括规划咨询、大数据及智慧交通、劳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相

关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定价及市场行情、行业惯例以市场化方式协

商确定交易价格。

    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金额范围内,由双方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进行

约定,并依照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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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

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

大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针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实际

情况,对 2024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

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遵循市场

公允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影响。

    针对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市场需求和市场环境情况的判断,与关联方可能

发生业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在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

定,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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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合理,并根据市场价

格预计交易定价,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日常经营

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将以国家、地方政府定价及市场定

价为依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并将

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定

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定

期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