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交: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19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
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 17 号》,规定对“关于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解释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23 年 10 月 25 日印发的《准则
解释第 17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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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
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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