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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创电子:关于2023年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6-14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23227         债券简称:雅创转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6月27日
  (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6月13日,公司收到股东谢力书先生出具的《关于在上海雅创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公司决策效
  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增加《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
  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力书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46,746,600.00股,持股比例为58.43%(暂不考虑可转债转股情况),持
  股比例超过3%,具有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
  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作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第19项提案。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
  事项无变化。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
       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 99 弄 62 号西二楼公司 201 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
      案》
 4.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2
 5.01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
 5.02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津贴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
      案》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贴现业务               √
      的议案》
 8.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
      易预计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
      案》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制订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8
12.0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
12.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12.03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2.04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2.0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12.0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12.07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12.08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13.00   《关于公司<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
15.00   《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以入池汇票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的议                √
        案》
16.00   《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8.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雅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19.00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提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2024 年 5 月 27 日和 2024 年 6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3. 说明

            (1)上述议案中议案 6、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03、议案 12.04、议
        案 17、议案 18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其中议案 9 关联股东谢力书先生、谢力瑜女士及上海硕卿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 18 持有“雅创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
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
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

    2. 登记方式:邮件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
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
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
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
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4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信
封、邮件或传真请注明“2023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
邮件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携
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3.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 99 弄 62 号 4 楼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龙君

    联系电话:021- 51866509

    传真:021- 60833568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 99 弄 62 号 4 楼董秘办

    邮编:201108

    电子邮箱:security@yctexin.com

    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
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5.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
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99

    2.投票简称:雅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             √
     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
     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4.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薪酬(津                  √ 作为投票对象的
     贴)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2
5.01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4 年度             √
     薪酬的议案》
5.02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津             √
     贴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               √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             √
     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贴现业务的
     议案》
8.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               √
     业务的议案》
 9.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             √
      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制订公司内控制度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12.0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               √
      为准则》
12.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12.03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2.04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2.0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12.0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12.07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12.08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13.00 《关于公司<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             √
      告>的议案》
1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监事薪酬(津             √
      贴)的议案》
15.00 《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以入池汇               √
      票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的议
      案》
16.00 《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
      的议案》
17.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
      则>的议案》
18.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雅创             √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19.00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
      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 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
  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为法人的,
  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 2《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
人 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