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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光股份: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5-29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上午 10: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15-9:25 ,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
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
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
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更改公司经营范围及更换新公司章程的议            √
     3.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
             公司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
     7.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
             专项报告>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
            用情况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1.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
            议案》
    12.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
            案》
    13.00    《关于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9、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来信请寄:辽宁省营
口市老边区江家房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15005(来
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417-3908517。
   2、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
00—17:00
   3、登记地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人:刘学霖
        联系电话:0417-3908858
        传真:0417-3908517
       电子邮箱:fgxc@fg.ln-fengguang.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
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
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
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100”,投票
简称为“风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
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代表本
人(本单位)出席公司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更改公司经营范围及更换新公司
            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4.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5.00     《关于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
            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11.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12.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13.00   《关于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
  项下打“√”表示选择。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
  应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