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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2024-12-1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2022 年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以及鸿铭股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
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鸿铭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东莞证券相关人员完成了对鸿铭股份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
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现场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培训时间   2024 年 12 月 6 日
培训地点   鸿铭股份总部九楼会议室
           募集资金管理、资金占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内幕交易、上市公司市值
培训主题
           管理等
培训讲师   吕晓曙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参训人员
           人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6 日,东莞证券培训小组在鸿铭股份会议室对鸿铭股份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

                                    1
行了培训。

二、本次培训的人员

    东莞证券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对公司
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人员包括:吕晓曙(保荐代表
人)和其他项目小组成员。

三、本次培训的内容

    培训小组通过现场、视频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重点讲解了募集资
金管理、资金占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内幕交易、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及相关
案例等内容。

四、本次培训的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鸿铭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
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了解了募集资金管理、资金占用、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及内幕交易、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本次培训促使上述
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中所应承
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鸿铭股份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
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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