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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骏成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04-10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
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年度工作,积极推进董事
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
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0,057,252.01 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9.89%;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941,969.69 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21.8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65,914,010.97 元,同比
下降 12.10%。上述情形主要因为报告期内,由于外部因素行业竞争加剧,海外
市场需求萎缩,内部因素公司调整产品与客户结构,更新迭代产线,导致公司营
业收入、净利润等有所下降。
      二、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
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会议日期                          议案
                                 1、《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三届董                4、《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 年 3
  1      事会第十                5、《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月 27 日
         次会议                  6、《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1
                            9、《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1、《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3、《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第三届董
               2023 年 4    案》;
2   事会第十
                月 24 日    4、《关于追认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一次会议
                            案》;
                            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
                            方式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
    第三届董
               2023 年 6    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   事会第十
                月 13 日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二次会议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                2、《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2023 年 7
4   事会第十                办法>的议案》;
                月3日
    三次会议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                1、《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2023 年 7
5   事会第十                2、《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月 20 日
    四次会议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
               2023 年 8    1、《关于增资境外全资子公司并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
6   事会第十
                月 11 日    公司的议案》。
    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三届董
               2023 年 8    案》;
7   事会第十
                月 29 日    2、《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六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议案》。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
    第三届董                案》;
               2023 年 10
8   事会第十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月 24 日
    七次会议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
                            的议案》;
                            5、《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2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相关规
                                 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第
                                 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的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
                                 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的议案》;
                                 17、《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议案》。
         第三届董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2023 年 12
  9      事会第十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月 29 日
         八次会议                2、《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会按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执行了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3
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和独立董事组
成,除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外,其余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均由独
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人数超过半数。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章制度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分别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
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发展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和意见,对报告
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发挥了
应有作用。
    三、2024 年工作计划
    (一)信息披露方面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根据信息披露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原则要求,严把信
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将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
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
联系和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
建立和保管。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公平,避免在投
资者管理活动中违规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提高企业内部治理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促进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
平,为公司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坚持依法治企。推进内控管理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
定、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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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业务发展
    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落实进度,其中“TN、HTN 产品生产项目”已建设完
毕投入生产,将大力提升公司整体产能;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方式为外购办公楼,选址在行业人才聚集区域的深圳,将进一步加强研发力
度,提升科研水平及产品技术要求,并强化公司研发人员储备。优化人才结构,
通过完善的薪酬体系、晋升体系和福利制度,吸引行业人才的加入,推进公司人
才梯队建设,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重大资产重组方面
    基于业务和技术的协同性,以及通过产能合作,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公司
2023 年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购买徐锁璋、姚伟芳、
徐艺萌和丹阳精易至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3,375.0000 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的 75%),公司已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及相关文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并已收到受理通知,后续将做好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的相
应工作。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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