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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万年青: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2-20  

证券代码:301111         证券简称:粤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
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银国际医药港集团(汕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
港”)拟与广州诺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投资”)及陈秀燕女士
共同投资设立汕头诺亚唯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医
药港认缴出资额 56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6.00%;诺亚投资认缴出资额 190 万元,
占注册资本 19.00%;陈秀燕女士认缴出资额 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5.00%。
    2、鉴于陈秀燕女士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陈秀燕女
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独立董事已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陈秀燕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1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一:
    1、名称:广州诺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 5501 房(部位:自编 04-05 单元)(仅
限办公)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苏伟
    5、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母婴
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疗美容服务;医疗服务
    7、股东情况:广州方舟诺亚医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
为仁山优社中国(香港)有限公司
    诺亚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手方二:
    陈秀燕,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05**********5347,住址:广东省
汕头市金平区海安街道。
    陈秀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关联自然人。

    三、拟设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汕头诺亚唯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3、住所:汕头市长平路 94 号华银国际大厦 1、2 幢 501、502 和 505 号房
    4、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医院管理;餐饮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品牌管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食品互
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企业管理咨询;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母婴生


                                    2
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医疗服务;诊所
服务;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
      5、股权结构: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万元)
          华银国际医药港集团(汕
  1                                         560.00      货币     56.00%
                头)有限公司

  2      广州诺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90.00      货币     19.00%


  3               陈秀燕                    250.00      货币     25.00%

                合计                       1,000.00              100.00%

      (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当地政府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系经交易各方一致协商同意,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确定其在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相关
投资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拟签署的股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华银国际医药港集团(汕头)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诺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陈秀燕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拟在广东省汕头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用于经营
一家由乙方授权品牌的综合门诊部,合资公司将委托乙方对门诊部进行全面运营
管理。
      1、出资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甲方出资 56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6%),
乙方出资 19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9%),丙方出资 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5%),
三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并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 50%的首期实缴出资。
      各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和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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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治理
    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任期 5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首届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2 名,乙方委派 1 名。董事会设
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从甲方提名的董事人选中选举产生。
    3、违约责任
    若任何股东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之义务或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协议之任何
条款,该股东应对未违反本协议之股东因任何该等违约行为遭受的直接的和可预
见的损害负责。
    4、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
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
决。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

       六、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目的
    诺亚投资系广州方舟诺亚医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医疗”)
的全资子公司。诺亚医疗作为香港新世界集团旗下医疗健康板块 Humansa(仁山
优社)在大湾区的核心运营平台,是一个以名医多、级别高、专业强而知名的高
端医疗连锁服务品牌。
    陈秀燕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2016 年起担任汕头市金
平区第四届政协委员,2018 年被评为汕头市金平区优秀拔尖人才,在汕头本地有
着丰富的医疗资源。
    本次与诺亚投资及陈秀燕女士合作共同投资,是公司基于未来大健康产业发
展战略的需要,通过集合各股东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的经验和资源,快速布局医
疗健康管理服务产业,以“诺亚医疗”品牌对外宣传经营综合门诊部,延伸公司
大健康产业链,实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

                                     4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培育公
司未来的盈利增长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3、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事项未来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政策变化、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
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发展动态,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积极防范及化解
各类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年初至今与陈秀燕女士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薪酬除外)。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
易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存在通
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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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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