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客食品:关于全资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终止的公告2024-03-11
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基本情况
为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促进共同发展,2022 年 5 月 21 日,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客产业”)与
山东水发浩海优发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浩海”)签订了《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自愿、双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的原则,
就碳资产开发、禽畜粪污处理、秸秆饲料化综合利用、饲草基地建设等项目达成
战略合作,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益客产业通知,已与水发浩海就终
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达成一致,并签订了《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自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以来,双方根据项目
进展情况积极就合作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协商,但未签署实质性正式协议。现
双方结合发展战略及经营等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过友
好协商,同意终止原协议,并就原协议终止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水发浩海优发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确认:原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自终止之日起,原协
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2、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后,原协议存续期间及因终止原协议所产生的
一切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经济或法律纠纷,双方互不承
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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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备查文件
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与山东水发浩海优发碳中和科技有限公 司签订
的《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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