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客食品:监事会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4-09-12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相关会议文件及审核相关事项,现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3、监事会已对拟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拟定的参与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
上参与的,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陈洪
永先生、刘铸先生、公丽云女士、王斌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6、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
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吸引和保留
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发展活力,促进公司长
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