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10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4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通过通讯表
决方式出席 6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立祥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向湖南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雁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金额以授
信协议约定为准,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5 年,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
署的授信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
为上述授信提供人民币 8,400 万元(包含预计利息)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
事会授权恒光化工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